2006年3月,吕毅律师荣幸的被上海同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聘为MPA核心课程讲师,为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研究生核心课程。讲课的对象主要为在上海市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各大国有和外资企业管理人员。吕毅律师编写了全部的授课讲稿,受到上海同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研究生们的欢迎。